互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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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我是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贾光乡东张楚村人,我在2015年12月6日购买的龙昂英伦城(现更名为春熙华浦)一套房子99.09平米,3437.08每平米,总金额340580元,首付了140580元,项目建设方案从7层变更为14层,现在开发商龙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涨价到6980元每平米,并提出不补款就退房,本人实在无法接受,与开发商价格协商失败,这个雄安新区成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容城具住建专班、容城县住建局、容城县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均不给出解决方案,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查询到龙昂地产在容城县房产建设规划上有行贿记录,容城县住建局公开维护行贿单位龙昂地产,至今不肯提供第三方测算文件。(2026-05-21)
【答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春熙华浦(原英伦城)购房价格纠纷问题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因规划调整、建设标准提高等因素导致建设成本增加,原协议价格无法继续履行。容城县住建局已就相关情况与您电话沟通。如您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拨打电话:0312—5618908进行咨询或反映。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答复单位: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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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工作人员使用私人固话 冒充 12345 政务热线回访,程序严重违规; 回访中故意歪曲调解事实,谎称投诉人 “拒绝配合调解”; 社区已实际开展邻里纠纷调解工作,却拒不依法出具书面调解情况说明,履职不作为; 以 “未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借口,混淆 “调解记录” 与 “调解协议书” 概念,拒绝履行工作留痕义务。(2026-05-16)
【答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容东片区春明北社区非我县管辖,建议您通过中国雄安官网(http://www.xiongan.gov.cn/)或雄安新区便民服务热线(0312—12345)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反映相关问题。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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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我对门701 室业主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一、多次私自拿走我门口快递及私人物品,涉嫌侵占他人财物; 二、在公共楼道私自安装摄像头,镜头正对我家入户门,持续拍摄我及家人进出、访客、生活轨迹,严重侵犯隐私权; 三、此前还存在公共区域卫生问题、业主群言语侮辱等情况。 我已依法报警,并多次电话联系派出所: 四、要求正式受案、制作笔录、固定证据; 五、要求对偷拿快递、侵犯隐私依法调查处理; 六、明确不接受私下调解,要求按正规法律程序办理,为后续民事诉讼固定证据。 辖区派出所存在明显违法违规问题: 1.接警员多次推诿,让我自行联系民警私人电话,不履行单位法定职责; 2.我明确提出补充报案、依法立案,民警不听陈述、直接拒绝受理; 3.以 “人在外地”“电话不接待” 为由,拒不依法接受报案、不制作笔录; 4.出警后不反馈、不回复、不告知进度,属于典型不作为; 5.民警态度生硬、不耐烦、语言不规范,严重违反执法执勤纪律; 对我提供的完整证据(监控、时间记录、聊天截图等),拒不登记、拒不固定。(2026-05-16)
【答复内容】您好,经容城县公安局核实,您所反映的事项属于邻里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畴,槐香河派出所已就此向您告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答复单位:容城县公安局)(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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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我要投诉容东槐香河派出所民警存在以下违纪违法行为: 第一,拒绝受理报案。 我打电话补充报案,话还没说完,民警就直接说‘我们接受不了你说的这个事,不符合立案条件’,连我补充报案的内容都没听完就拒绝。第二,以‘非工作时间’为由拒绝履职。 民警在电话里说‘现在也不是我工作时间好吧’,但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这是违反工作纪律。第三,让群众打私人电话处理公务。 民警让我直接联系出警民警的私人电话,公务应当通过办公电话处理,这是违反工作纪律。第四,服务态度恶劣,随意挂断电话。 多次打断我陈述,最后直接挂断电话。第五,执法不作为。 我之前报警后,民警出警说‘家里没人’就走了,没有继续跟进,没有出具任何回执。我有完整的通话录音可以提交作为证据(2026-04-22)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容城县公安局民警已多次联合社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解,并向您告知此事不符合立案标准,无法立案。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交相关证据,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回复单位:容城县公安局)(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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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我爱人应聘外省事业编(大学老师),请问如果录用后,是否影响未来的房屋动迁安置。(2026-04-14)
【答复内容】您好!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容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已向您详细解答了相关政策。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再次向容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312-5676906。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回复单位:容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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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2025年9月份发布了20个村的征收土地公告,过去半年了,一直没有下一步通知,大概什么时候会有安置补偿方案?长时间没有进展,是否意味着征收暂缓或者暂停?后续还会不会继续推进?(2026-03-31)
【答复内容】您好!经核实,2025年9月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征收土地公告,张贴该公告是项目用地获得用地批复后的法定程序。该公告的张贴不是启动征地的公告,不涉及土地征收工作。感谢您的关注!(回复单位:容城县自然资源局)(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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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24年容城县GDP和增速是多少(2026-03-27)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统计工作的统一要求,统计数据仅供内部使用。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回复单位:容城县改革发展局)(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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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25年5月1日最新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雄安适用不适用,最新法律文件说没有在婆家分到土地和宅基地的,原户籍村如征迁不得以户口迁出问题剥夺其相关各项利益,我在被征迁村有房有地,婆家没房没地,娘家被征迁我能不能享受拆迁政策,如果不能请说明原因,如果不能是不是违背了最新的法律法规,是不是最新法律在雄安不适应 用,我也知道一个人只享有一次安置名额我在娘家安置了,就不能在婆家在安置,我也咨询了几个律师他们都说可以,请予解答谢谢,我上班比较忙请不用给我打电话留言就行谢谢(2026-03-13)
【答复内容】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我县征迁办高度重视,并尝试致电与您沟通,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解答。但在电话联系中,对方表示未曾留言咨询,如您仍有疑问,建议您直接联系容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312—5676906、0312—5676828。(回复单位:容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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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您好!我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读研究生,现因论文学术研究需要,特向贵县申请 2012\2013\2014 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2026-03-03)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了解财政预决算信息的需求我们已收悉,您可直接联系容城县财政局进行咨询,办公电话:0312—5612120。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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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您好,请问贾光乡北后台村都拆了两次,什么时候全拆?还会不会拆第三次?能不能一次全拆?(2026-01-13)
【答复内容】您好,雄安新区各村征迁时序是根据整体规划、建设进度和实际需求综合确定的,具体村庄的征迁时间需要以官方发布为准。截至目前,我们暂未收到有关贾光乡北后台村近期的分步征迁或整体征迁任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回复单位:容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2026-01-15)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