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2025〕6号)和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有效的缓解居民看病就医的经济压力,提高居民的获得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容城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为保障参保居民合法权益,提高居民参保率,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参保缴费动员大会,进行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利用公告、明白纸、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本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有序推进。
三、文件依据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2025〕6号)和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5年10月下旬。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74号


